关于2004年以前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清理情况
总结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根据《关于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检查的通知》(信基办[2006]006号)的要求,各推荐单位应于2007年12月底前完成2004年和以前年度全部已到期项目的验收和检查工作。现基金管理办公室提请各推荐单位将检查和处理结果材料报办公室核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2004年和以前年度全部已到期项目及验收情况列表。按照验收情况,将项目按突出、良好、一般、欠缺、勉强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填入项目列表中。
二、因故撤销或终止的项目,请推荐单位提供处理建议,并附上项目承担单位和相关部门(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会计师事务所等)出具的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证明。
三、根据验收和检查情况,更新企业及相关负责人的黑名单和灰名单。
请于2008年1月15日前,将上述材料以正式公文报部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供电子版)。
联系人及电话:张玉恒 010-68277286
电子邮件:itfund@126.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信息产业部经运司(100846)
二〇〇八年一月八日